美國海軍的激光炮現已全面投入運作。周一軍方多外展示了一個名字老土、 功率達30千瓦、棲息在波斯灣的龐塞號上名為LaWS(激光武器系統)的武器。
LaWS可以像操作電吹風一樣調整功率。在位于低檔時,它可以用“dazzle”(眼花)模式破壞敵方電子設備(想象一下隊長用富含戲劇性的語氣高聲發出指令的畫面:“把激光設置成眼花模式!”);當處于高檔時,全力開炮可以摧毀一個無人駕駛飛機或在船上打出一個孔。
激光武器系統
這個激光武器仍然只是原型版,周一的媒體演示會上展示了它的攔截能力。根據日內瓦公約協議,激光器禁止對人類使用,美國海軍也打算遵守這一協議。海軍研究主任馬修克隆德上將對記者表示,“我們不會對人使用激光武器。另外它很容易操作,你們中只要會玩xbox或者PS4的人都會操作”。
LaWS的制造可以追溯到60年年。自上世紀60年代發明出激光算起,從軍方的泄密和媒體報道可以推測激光武器的開發計劃。下面是簡要的歷史。
60年代
大眾機械公司宣布1962年是屬于激光技術的時代。 “被稱為魔法水晶的激光的出現或許能夠會成為科幻小說中死亡射線成型的基礎”雜志中這樣向讀者介紹。
“科學家們與這神奇之光相遇了” 華盛頓郵報在1962年中報道。“在最近幾年的記憶中,從來沒有一個事物像激光技術一樣具有如此大的潛力,這種不可思議的光束是一種能讓物理學家,工程師,工業管理和軍事策劃者都感到興奮的存在。”
然而,該郵報還是對激光武器能夠達到的高度產生過懷疑。“激光器將被證明是最“終極”或“全面”的武器是所有看法中最為理智的想法,或者說,激光武器可以成為所有武器中最為有效的武器。”華盛頓郵報這樣報道道。但是,他們在隨后提醒道:“蘇聯和美國一樣對激光感興趣并且同樣在努力的研究著激光技術。”,該報社這種善意的提醒就是為了保證激光這項技術能有持續的研究和資金的支持。
根據由羅伯特·W·塞德爾撰寫的從發光到流量:軍用激光研究和開發的歷史,在60年代初,軍方迅速招募承包商包辦激光的研究工作。到了1962年,激光技術已經是一個五千萬美元的產業。”“我覺得正如人們公認的那樣,激光可以說是原子彈之后在武器領域的最大突破。”陸軍軍械導彈司令部的負責人寫于1962年。
經管已經花費很多的資金,激光炮武器的研究效率還是很慢的。“到目前為止它僅僅只能聚集能量發出有力的一擊。”激光發展的進程說明了想要制造出威力巨大的激光武器代價是巨大的,而且他們尚未產生供實地使用的激光武器。”賽德爾寫道。
70年代
1972年,華盛頓郵報報道了一個基于激光技術發明的“令人驚訝”的裝置,這個裝置將會在空中通過破壞飛行員的視網膜的一部分的方式導致失明。
“在上世紀60年代初期,當初設想出這種奇怪的武器是為了能夠被他們的軍官用來從一英里多之外的距離炸毀敵人的眼睛的一種手段。”在華盛頓郵報獲得了一份保密研究報告的副本后被他們報道而出。"巨脈沖激光器曾被用來將兔子和猴子的眼睛燒至沸點,導致眼球出血并爆炸"。
根據華盛頓郵報的檔案,這種武器的研究一直發展到80年代,并且發明了一種被稱為C-claw (作戰激光攻擊武器)的武器。但由于這種裝備是否適用于軍隊產生了分歧,最后逐漸被人所遺忘。但華盛頓郵報卻認為這個武器其實一直在暗地里被發展著:“這個武器會在戰場上來回掃蕩,并且使任何直視它的人統統失明。”
80年代
兩個關鍵詞:星球大戰。在上世紀80年代,里根總統提出了戰略防御計劃,計劃從空中擊落敵方導彈。該系統將包括X射線激光器和亞原子粒子束,以及一些聽起來帶有末日氣息的裝置。但是提供這種武器運行所需要的功率是當時人們無法實現的。所以該倡議最后草草收尾。
事實證明,蘇聯建立宇宙激光裝置的努力也是白費的。
90年代
1995年,日內瓦公約重新規定激光致盲武器是國際禁止使用的。規定中說:禁止專門將激光設計成激光武器,因為他們唯一的作戰功能或作為其作戰功能之一的效果就是造成永久失明。但是它可以用來作為增強視力,也就是矯正視力的設備。
21世紀
在入侵伊拉克期間,根據2008年來自華盛頓郵報的一篇文章顯示,“美軍軍方開發的低功率眩目激光設備是用來警示他人或導致人暫時喪失行動能力的裝置。”
根據報告顯示,海軍陸戰隊員被批準當目標距離自己1000碼的距離時可以使用一種綠色的激光束來暫時降低對方的視覺能力。這些"激光光學槍械裝置"正在越來越多的出現在個案案列中。
他們其實還是遵守了日內瓦公約,因為這些激光裝置不會造成永久性失明。
激光是一種重要的軍事技術,但它更多的應用于導彈制導領域。而且它們也徹底改變了其他行業,如太空旅行和醫療保健。激光甚至會成為下一代自動駕駛汽車的方式。個人隨身攜帶的激光武器?這些還只存在小說當中。
(審核編輯: 智匯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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